农民工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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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的区别就是:农民工单位只要给你上2险(工伤和基本医疗)就可以,没有医疗蓝本,看病只需要拿单位的就医卡就可以了。农村劳动力的待遇和城镇户口的待遇是一样的,上四险或五险条件好得单位可以上一金(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的多,而你自己也要承担大概110元左右(北京最低基数城镇1490.农业800).也就是说你单位既可以给你按农民工上保险,也可以按农村劳动力上保险。老板好得话就可以给你上劳动力,看你混的咋样了。你是没有正当理由要求单位给你改成外阜农村劳动力的。
我再给你解释下农村劳动力。
外敷农村劳动力最低是给你上四险的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一旦给你按农村劳动力上保险你就有医疗蓝本了,还有北京银行发的社保存折,每月会往你存执里面打几十块钱。理论上说这几十块钱是给你平时买药看病花的。但是你也可以把里面的钱取出来花,这里要说的就是这个存折只能取不能存。
最大的问题出现了:就是北京现在的社保医疗体系的规定:外敷农业户口保险是不是转回当地原籍的。这个意思也就是说即使你交够了15年你也一样不能领取养老金。这样有人会问了:那我这10多年交的钱哪去了?呵呵,这个钱会原数退给你的。得单位给你办个人清缴。
不知道这样的解释您清楚了否?
农民工的定义是指拥有中国大陆的农业户口身份的工人。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说明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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